关于废止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的公示
关于废止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的公示
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4 日印发的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(济政字〔2022〕25 号,JNCR-2022-0010001)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实际工作需要,拟废止该文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 30 天。
公示期间对拟废止文件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请以书面方式向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具体意见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写明具体意见,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4 年 3 月 27 日—2024 年 4 月 27 日
联系电话:0537-3233029;传真:3233377
邮箱:jnzszhk@ji.shandong.cn
附件: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
济宁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2024 年 3 月 27 日